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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36 (第3/3页)
越是痴迷下去。随着时间地推移和阅历的增长,他也在快速地成长起来。第一次见面地林枫,那时候他虽然行事狠辣,但是面容青涩还有像个孩子气,现在的林枫,他已经是个男人了——当然,都孩子他爹了,能不是男人吗? 玟瑰无法忘记两人冒昧地第一次见面,那是他第一次救自己,让自己从于连那个变态地手心里逃脱,并豪不犹豫地将他击杀。然后便是两人地交易,以及后面牵扯进来的是是非非。不过,在玫瑰心底最难以忘怀也永远都会忘怀的,还是林枫那豪无艺术技巧地歌声。在自已和那个男人决裂而自残伤害了自己时,他怕自己晕倒再也醒不来,一边开车一边嘶吼着给自己唱了一首又一首儿歌—— 在玫瑰伤好后,她将林枫唱的每首儿歌都找到,而且自己也学会了。只是,自己是没有机会唱给他听的。在遇到林枫以前,玟瑰一直是黑暗中的潜行者,没有阳光、没有希望、没有明天、更没末来,所的一切都没有。她的心是死的,血是冷的,以红楼这个俱乐部玩弄世间的男人和女人以此找到堕落的快感和生存下去理由。这样,可以证明她并不是无事可做。 而林枫出现后,这一切都变了。现在自己的生活安逸而美好,穿着精致地女性职业套装。打理着一间规模还算可以的会所,没事地时候在家里陪陪外婆,在小院里晒晒太阳。偶尔也去书店转转,还会在咖啡馆喝杯咖啡——这种生活是以前她不能想象的。虽然她因为一些事并不开心,但是,她的心是宁静平和地。她可以沐浴阳光,她可能来。 林枫,我要怎么样才能感觉你啊?玫瑰痴迷地看着林枫如刀削般的侧脸,在心里喃喃说道。 “很好看?”林枫突然间问道。眼睛注视着前面地路况,这是市区,他不能大意了。 “嗯。”玟瑰地心思还没转过来。“啊,你说什么?” 林枫咧开嘴角笑起来。“从上车后。你就一直在看着我。是不是这么久没见,越来越帅了?” “——是有点 “是吧?我也觉得呢。水妖那个虚伪的家伙,我问他的时候他竟然说没有——”林枫得意洋洋地说道。水妖一走,他的自信就回来了。现在走在大街上。就没发 现长的比自己帅的了。就算有,也没自己有气质——要么就是发型没自己的帅。 “这些东西对你还重要吗?”玫瑰笑着问。成功的男人最吸引女人的是他举手投足间地自信和——口袋里的人民币。相貌这玩意儿反而不重要。不过,倒是没钱男人最看重的东西。一个男人整天炫耀自己多么多么帅。那他一定是没钱的,比如某作者——不然,他一定会改为炫耀自己家有几幢别墅几辆名车了。傻瓜都知道,对女人来说,长相那玩意儿在一辆名车面前狗屁都不是。除非你能长到潘安宋玉留下挥那种一顾倾城再顾又倾一城地程度—— 哲学家雷达同志说的好啊:长地帅到银行能用脸刷卡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不信你去试试,你能把脸塞进插卡槽我把我英俊帅气的脸赔你。 “重要。非常重要。以后失业了还得靠这个到酒吧找工作呢。看到没?那公车站牌上写地,招聘男女公关,月薪十万,薪水让我也动心了。”林枫笑着说道。 “那你当初怎么不说,那我可以把你留在红楼。”玫瑰掩着嘴巴笑起来。 “当时身体不行。怕续工作八个小时。”林枫笑眯眯地说道,玫瑰却脸红了。天知道。原来红楼的时候,什么样的场面和阵仗没见过。而且她本人也和女人尝试着那种覆雨翻云的感觉。没想到现在却在他面前脸红了。 玟瑰假装看北京城地热闹繁华,将脸转到外面。 “我们是先去吃东西,还是先送你回酒店房间洗个澡?”林枫笑着问道。 “先洗澡吧。赶了一程,身上有些不舒服。”玟瑰笑着说道。 “好。你们女人就是爱干净。在这个问题上,男人一般是选择前者。衣服带了吗?要不要现在去买几套?”林枫笑着说道。 “带了。在后面地包里。”玟瑰指指被林枫丢在车车厢的小包说道。 “就这么几件?”林枫有些奇怪,女人的东西不是都超多吗?沈漫歌每次出门那个大行李厢都快比她本人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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