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朝云龙吟(01-33集)_分卷阅读262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262 (第4/4页)

因此早在数日前就已经结案。

    但田球清楚,那桩失火案与文牍上的根本是两码事。死于火灾的一共五人,均被人用利刃断喉,然后纵火焚尸,店主一家阖门被灭,没有一个活口。

    田球还记得自己当时把调查的情况写在简牍上,递交给县尉,县尉对此十分重视,当即命他细查此案,追拿凶手。但仅仅一个时辰之后,县尉又把他召去,当面递给他几支重新填写过的简牍,命他在上面刻名留印。

    简牍上的墨痕很新,内容与自己的调查很相似,但去掉了所有凶杀的痕迹,改为一桩普通的失火案。

    田球当了多年差吏,一言不发地刻上名字,将随身携带的铜印醮上硃砂,盖在名字上方,然后恭恭敬敬地递给县尉。

    他知道自己的选择十分明智,因为就在昨夜,洛都令吕放暴病身亡,接替他的人选,正是如今的县尉。

    田球定了定神,不经意地瞟了眼来客。那人虽然身着布衣,但头发上的压痕尚在,很明显是武将常戴的弁冠。他虎口厚硬的粗茧,只有常年握刀才如出现。更重要的是他随身佩戴的长刀,虽然刀柄用布裹住,但柄尾突起的痕迹分明是一柄环首刀——汉国军方的制式武器。还有他的眼神和身形……只有军人才会如此刚毅目光和挺拔的身姿。

    “长兴脚店失火的事嘛……”田球拉长声音道:“已经结案了。”

    那名军人不动声色,“确定是失火?”

    “当然。”田球一口咬定,“简牍上就是这么写的。”

    “是否有目击者?”

    “火灾发生在半夜,又隔着林子,等有人看到,房子都已经烧穿。”

    “当时住在店里的客人呢?”

    “失火是在八月十一的夜间。据镇上人说,脚店十日就已经关门歇业,店中并没有客人。火场也没有其他尸首。”

    “在此之前呢?”

    “最晚是初九,有人去过店里,是附近一个猎户,叫张余。我查问过,他只是去店里卖猎物,与火灾没什么关系。”

    军人站起身,收起案上的羽林天军腰牌,转身离开。

    田球松了口气,暗暗祈祷这案子赶紧过去。至于当天发生了什么事,他一点都不想知道。

    …………………………………………………………………………………

    “打猎的后生……”

    一名须鬓斑白的老者在路边遥遥招手。

    张余走过去,拍了拍肩上的猎叉,“老丈,要兔子吗?刚打的几只!那只白兔是我下套子逮的,拿回去就是不吃,也能当个玩物。”

    老者看了一会儿,满意地说道:“这几只我都要了,价钱多少?”

    张余一高兴,说话声音也大了起来,“一共五只兔子,有大有小,老丈也知道,到了市上,大的要三四十,小的也要二三十个铜铢,老丈要的话,给一百二十个铜铢就好。”

    老者絮絮叨叨说了几句,砍了五个铜铢的价,然后带着张余到家里取钱。张余顺利卖掉猎物,心情正好,一路和老者闲谈。

    路过火场时,老者叹道:“长兴脚店也烧了。店里的孙老头比我还小两岁,没想到走到我前头了。”

    张余也叹道:“可不是嘛。失火前两天,我还去店里卖兔子呢。”

    “咦?那两天不是歇业了吗?”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