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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三章 利益分配(二) (第2/2页)
五百以上的幽灵王,都是特大个儿的,远比一般的幽灵王强壮。根据我的判断,这个幽灵女妖应该是第四大禁地‘阴风谷’内最强大的幽灵皇族,现在的我还不是它的对手,原本是打算暂时放一放,等收服了足够多的尸巫就挥师远征,一举击败甚至收服这个幽灵女妖,到时候就可能横行‘阴风谷’,取得那里的控制权。如果这次能够合作成功,我们四人分享四大巫皇之位,那么不妨再合作一次,强行攻入‘阴风谷’,挑战幽灵女妖,以获取更多的利益,小弟这次占了大份,幽灵皇族就不沾手了,可以悉数由你们出面收服。”我抛出的绝对是一个大便宜,一个幽灵女妖,八个幽灵皇族,五百个幽灵王,足够“杀巫联合会”瓜分的了,每个人都能分到不少的好处,取得自由进出“阴风谷”的权利,不由得他们不动心。而我看似牺牲了自己的利益,其实权衡起来却是给自己解决了一个大麻烦——只要击败了武则天,小白就能够重返“阴风谷”,继续增强自己的实力,也可以迅速的组建起规模庞大的噬体幽灵军团,用以对付飞行类亡灵生物。否则以我自己的力量,每天这样挨个的收服尸巫,真不知道何时才有足够的能力杀回“阴风谷”,推翻武则天的独裁统治。集合众人之力,不仅可以加快进行重返“阴风谷”的计划,“利诱”秋水长天他们同意我继任第一巫皇,还有着另外一桩好处——为了稳妥起见,至少需要动用数以百万计的尸巫进行远征,战事一起,杀伤的噬体幽灵也肯定不会是少数,说不定会引出守护尸巫族或者噬体幽灵族的“执法者”,对方实力难测,不知道会达到哪一个级数,只由我一个人来对付,这危险性实在是太大了一些,未必有那么好的命再一次成为“逆天者”。反正四大巫皇分属四个玩家,干脆拖他们一起下水,万一真的引出了“执法者”,要惩罚的也是我们四个,大家群策群力,共同对敌,总比我独自应战更有胜算。“死神之控”至今还没有消息,“光辉之眼”我暂时也不着急脱手,还有时间跟秋水长天他们耗下去,又许诺了一定的好处,方便他们下台阶。经过一番交涉,最后在我做出了只要收服了三百万尸巫,就立刻协同众人远征“阴风谷”的承诺之后,他们终于答应了我的要求,取得了第一巫皇冠的所有权,并且明确了将以“血潭”为中心划分我的领地。其后的事情就比较简单了,借着“杀巫联合会”的声势,秋水长天分得了第二巫皇冠,天星是第三巫皇冠,而轻舞飞扬则带同旗下的心比天高他们加盟,得到了我的第四巫皇冠,至于具体的地盘划分,以及击败幽灵女妖之后的利益分配问题,则完成之后再协商决定。第三百二十三章利益分配(二)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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