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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1 (第2/2页)
很久没想起的和雨夜有关的事情。……那时他还很年轻,还一门心思爱着易长晴。为了易长晴怼过一个富家熊孩子,那孩子看着十三四岁,染了一头杂草一样的金毛,脸上还刻了个玫瑰花的刺青,不良少年的穿衣打扮。裴缜当时还想这父母什么鬼,只会赚钱不会教育,竟然把那么小的孩子溺爱成这幅德行。代替熊家长啪啪教育过熊孩子一次之后,熊孩子就经常在视线范围内出没。裴缜始终没太在意,以为那孩子是想伺机打击报复。然而初中生的打击报复,成年人是不怕的。直到后来。来自残酷现实的一连串的打击,最后他拖着一条残腿万念俱灰,一个人孤零零在家里躺了不知几天。饿得差不多快死了的时候,再雷雨交加的夜里麦子熙破门而入,后面还跟着那条小尾巴。他只记得那孩子用小小的身体过来抱他,哭得惨兮兮。裴缜还从来没被那么小只的小正太抱过,只记得特别地吃惊,因为孩子看起来瘦瘦小小的,感觉应该是一把硬骨头很难抱,但真正抱起来的触感却是非常软绵绵的。特别舒服,特别好抱,却一身湿透,哭得又可怜,特别让人想疼他。他抱着那个孩子,本来已经死了一大半的心开始重新跳了起来。麻木之后是历历真实无比的疼痛,像是之前承受的所有伤害全部袭来,却全部被怀里抱着的软绵绵的小天使一句“喜欢”给化解。原来,他也不是完全不值得被爱。原来还有人会哭着说喜欢他,想要跟他在一起。那时候,也产生过自私的念头。也想要就这么抱紧那个孩子不放手算了,毕竟在折磨人的深渊里,是小正太一句“喜欢”让他觉得这个世界多少还有些可爱。他也只是个普通人,在一无所有的时候也比什么都渴求安慰、渴求陪伴和爱。哪怕是不要脸地去依赖、榨取和利用一个单纯无辜的小男孩。但他不能这么做。他不忍心去践踏别人的爱和真诚。最后只是亲了亲那孩子的额头,衷心希望那孩子能有他这辈子欠缺的运气,开开心心长大,一辈子不会被人辜负。……裴缜没想过这辈子能跟小正太再见面。人在那个年纪的喜欢,通常只是一时的冲动,何况本来就是个高傲又炸毛的熊孩子,他总觉得小正太过后很快就会忘了他。说不定没过几年他长大了、懂事了还会觉得后怕,自己当年居然喜欢过一个瞎眼瘸腿又落魄潦倒的成年人。后来,那段岁月随着易长晴的身影被裴缜刻意埋没,很少再回想起。更从来没有想过,如果当年那个孩子一直都没能忘了他呢?可如果,他后来还是来找他了呢?如果他把金发剪掉,回归了原本的纯黑;把刺青洗去,露出了原本遮挡的小泪痣。长高了,也长帅了,却还是像以前一样傻,单纯而热忱。裴缜仔细想了想,他应该早就觉得不对劲,真鸭子哪有那么不贪财又不思进取,天天兢兢业业二十四孝无偿加班的?职业素养就算再高,也不至于那么高。如果韩复就是那个孩子。裴缜整个人都不好了,他连那孩子叫什么都不知道,当然更不知道他家里是做什么的。但知道反正是很富、巨富,富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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