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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第1/2页)
姜子莘就会往这边偷看一眼。你说偷看就偷看吧,反应还那么迟钝,陆至遥在镜子里盯了他半天也没发觉,眼睛还黏在对方手上。“有话就说。”以为自己神不知鬼不觉的姜子莘同学被吓了一跳,手里的拖布杆啪一声掉在地上,他尴尬的捡起来,看着陆至遥摆弄东西的手。“你拿东西拇指一直不回弯吗?”陆至遥跟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确实,他手上的每个动作拇指都是不回弯的,双手的拇指像两根多余的木棍一样直不楞登支在两侧。陆至遥嘿嘿闷笑,都忘了,他的拇指已经失而复得。适应变成了习惯,真可怕。“姜子莘,我给你讲个故事啊,是个特别特别逗的故事。”听着陆至遥一遍遍强调这故事有多逗,姜子莘却觉得,他的表情好像要哭了。“从前有个男的喜欢上了他的好朋友,追啊追啊追了好多年,对方终于答应跟他结婚了,可是就在婚礼的前一天,他喜欢的人突然出了车祸,现场只有两辆破车和死亡的司机,他喜欢的人却失踪了。他像疯了一样天南海北的找,后来听他喜欢的人家里说,那个人没失踪,是被一个黑社会团伙给抓走了,他就想办法混进那个团伙,天天被逼着偷鸡摸狗,还被打的鼻青脸肿,有一次他实在饿的不行了,偷偷吃了那个团伙老大养的狗的狗食,被一个小喽啰看见了。他本来能跑的,可是为了潜伏找到他喜欢的人,他没跑,被那个老大用菜刀把两个手的拇指剁掉喂给狗吃,呵呵,其实他喜欢的人根本就没在那里,那家人是骗他的,他喜欢的人已经嫁给别人了……哈哈哈!你说这个男的是不是特别逗?太好笑了是不是?哈哈……”说完,陆至遥笑得前仰后合,要是这时候有人进来,肯定会认为刚刚发生了十分好笑的事,但是姜子莘知道,这一点都不好笑。“遥遥,遥遥,遥遥……”姜子莘一遍遍叫他的名字,对方却毫无反应,他感觉自己的眼睛已经红了。“陆至遥你笑够了没有!”“没有!”陆至遥啧啧两声,“这么好笑你怎么不笑啊,来来,给哥点面子。”说着伸出手扯着姜子莘的嘴角往上拉,拉着拉着,两行眼泪打在了指尖上。陆至遥扫兴的松了手,“切,真没劲。你出去吧,我要洗澡了。”听着浴室里刷刷的流水声,姜子莘靠在门外哭的稀里哗啦。陆至遥不知道,其实姜子莘并不是爱哭的人,甚至他从出生开始就没怎么哭过,自从遇到陆至遥,那个对他施加了会哭魔法的人,一切都不一样了。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的求个收藏,么么哒(>_<)第4章Four重色轻友呢讲植物生理学的宋教授是系里出了名的话痨,上课一半以上的时间都在唠他那欧米茄老婆和儿子,说什么这年头找个普通人好,要不一家俩欧米茄,发情期赶到一块都不知道该顾哪个。下面一片白眼,尊敬的宋教授,这话你敢当教导主任师母的面说吗?老师扯淡也没几个人听,反正是个开卷考试的,陆至遥趴在桌子上睡得脖子疼,睁开眼打算换个姿势,就看到前座腰板溜直的姜子莘,肩膀耸动,在奋笔疾书。上这种课还一板一眼的抄笔记,除了他也没谁了。上辈子还觉得他这人有种遗世独立的孤寂感,让人既佩服又心疼,可现在,只剩下俩字: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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