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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 (第2/2页)
踏入领土半步就已经成了伤心地。如果宁歌不是海洲人,如果宁歌没有执意要订小岛上的风情民宿,世界那么大,他遇到许曾谙的几率又有多少。就像在金城的第一面,许曾谙遇到的是他林西梓的几率又是多少?林西梓曾经很骄傲于他们的相遇,在那之前他不信一见钟情再见倾心,里才这么写。可当他看到那个茫然无措站在麦积山路十字路口的少年时,他平生第一次生出从未有过的感觉,他还特别中二地,强忍着不回头多看那人一眼的冲动,摆摆手对他说“金城到了”。林西梓嘴拙,他一直说不出那种感觉,只能转化成一遍遍喜欢和爱。后来他在大学语文课上听老师讲张爱玲的,讲到那句“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他觉得对,就是那个感觉。那是他在宁市的第二年,他有了再一次去找许曾谙的冲动,异常强烈,单纯的只想看一眼——那是他在千万人之中,在时间无涯的荒野中遇到的人,他想去找他。可是林西梓到底没去,他去年去过,带着歉意和无尽的爱意,看到的是许曾谙和曾经帮他过自招的学长,许曾谙说,那是他的新男朋友。想见许曾谙还是成了某种实现不了的执念,他到底没有去见,因为他怕。哪怕他现在的身份只是许曾谙前男友中的一个,他还是怕,怕再见面,许曾谙身边又是别人。他把许曾谙当“刚巧碰上的“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可许曾谙未必。告白的话是林西梓说的,就在去金城草原的一天。许曾谙高反了,吐到青胆汁,浑身乏力。那天晚上许曾谙和他睡一个标间,却是在一张单人床上,他抱着许曾谙,哄怀里人睡觉的时候什么都一股脑说出来,包括那些喜欢的话。他说得可rou麻了,说我喜欢你,第一眼就喜欢上了。那天晚上月色很美,他透过柔和的月光能看到许曾谙被泪水粘黏的睫毛,不知道是高反太难受还是怎么了。然后许曾谙说,我也喜欢你。这就算在一起了。然后第二天,他们就有了肌肤之亲,许曾谙还问他,为什么不做到最后。怎么能第二天就做到最后呢,林西梓想,他们还有漫长的一生,不缺片刻的朝朝暮暮。那是林西梓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他们走遍了金城的犄角旮旯,他们在金兰河上漂流,耳边是金城的歌。他们还会放纵的亲吻,交颈和相拥,赤裸相拥的时候,他们的距离那么近,没有什么能把彼此分开。可是就算再近,总会有距离和隔阂,甜蜜之后总会暴露问题,比如许曾谙不说。许曾谙总是不说,不说他和白玛互赠过礼物,不说他有个叫连云骁的好朋友,八年后他终于说了,连云骁早有了女朋友,可又说的太迟。八年前对于林西梓而言,那些礼物和朋友都像是突然出现毫无防备,而一旦林西梓问起来,许曾谙都先是一副“为什么要问”的受伤般的表情,好像在许曾谙的认知里,没有说就是不必要说。那面孔让林西梓觉得自己问得多余,觉得自己潜台词里的怀疑伤了许曾谙的心,所以他只能不再问。林西梓不是没想过,他和许曾谙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他想一切都是从不问后的猜忌开始的。他不问,许曾谙又不说,他就只能靠猜。猜来猜去猜到最坏的那种可能,就在心里扎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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