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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1 (第2/2页)
这点rou明日放下去大锅饭里,给大伙塞牙缝都不够,便给炖了汤,您好好补补。”“老邵。”沈歌招呼他进来,“辛苦。”老邵憨憨笑了几声没说话。老邵是清凌卫最老的伙头兵,今年已近四十,几乎清凌卫组建之初他便在。他现如今的梦想乃娶上一房媳妇,过几年从清凌卫中回去之后能带着好几个儿子回祖籍。这些天来,他给沈歌送宵夜送得最多,不过其余人也送得不少。沈歌最近一段时日着实吃了不少以往没吃过的东西,比如将士们掏的鸟蛋,抓的鱼,打的野味,甚至路上摘的野果。若沈歌不收,这些汉子往往羞涩地一放下就跑,绝不回头。“这时辰快巡完营了罢?你去请荀哥,若他那头事了便请他早些回来。”再多等会儿,野鸡汤冷了就会有腥味。董小伍飞快地跑过去。沈歌原先选他当亲兵只因为他也叫小伍,令沈歌极有亲切感。相处一段时间后,沈歌方知会被派至他身边的压根无普通人,小伍看着黑瘦,不大起眼,实际极伶俐,身手也好,能硬抗三五个大汉不吃亏。荀飞光正带人巡逻。他们这队伍规模大归大,实际上要注意的事情也极多,明哨暗哨流动哨,每日都不能松懈。无论有何事,荀飞光每日都会带着韶信等人亲自巡查至少一遍。这般长年累月的同食同寝及身先士卒,荀飞光在部下中的威信极高,众人不仅敬佩他的身份,更崇敬他的为人。沈歌看在眼里心中也敬服,这般带兵有多辛苦他不过体验几个月就隐隐吃不消,而荀飞光则持续十几二十年从未动摇。依照荀飞光现如今的身份,他完全可令韶信带兵南下,自个或骑马或坐车或走水路慢慢追上来,就如本朝绝大多数将领一般,但他从未偷过这种懒。董小伍去了许久,荀飞光方回来。现如今又到了九月份,好在这边已极靠近南关府,天气并不冷,若不然还有得受。沈歌用小碗将汤舀出来,率先递到荀飞光面前,“今日可还顺利?”“一切安好。再过两三日,我们便能抵达南关府,到时好好歇一歇。”荀飞光看向沈歌,眼底里带着不大外露柔情,“苦不苦?”“我一路骑着马,也未走什么路,其实不怎么辛苦。”沈歌给自己也盛了碗汤,盘腿坐着喝汤,“荀哥,你去岁也是这么赶过去么?”“去岁要紧急得多,我们没带兵,一行人紧赶慢赶骑马跑过去,一路上活活累死八匹马,总算赶到。”沈歌的心吊了起来,“而后呢?”“我们赶到之时洋夷还挺嚣张,派过去交涉的使臣被扒得只剩一条裤衩赶回来,使臣恨不得上吊。”荀飞光将手放在膝盖上,带着一点漫不经心,“我带了两千兵,出了六十艘小船,不到十日,占了我朝岛的洋夷十有七八被杀了,剩下两成逃到外头去,我便没再管。”沈歌并未见过打仗,不过仅凭荀飞光这一番短短的话,他也能想象出当日的状况,想象他荀哥俊美而带杀气的模样。“他们原先不是挺嚣张么?怎么会败得那么快?”“先前的两广总督懦弱无能罢了,实际上他们远渡而来,不足为虑。”“这么说来人应当不多?”“不多,也就三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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