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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1 (第2/2页)
的日子,十四岁、十五岁,每一天我都要问自己吗,我做错什么了吗?这世界上有那么多有钱人,还有那么多想要青春永驻的人,为什么偏偏是我得了这种病?时间把所有人都带走,甚至把我的声音也单独捎带着,让它能从稚嫩变得成熟,却独独把我这个人扔下了。我没法跟任何人和平共处,因为所有人的时间都是流动的,都在向前走着,我却独立于这条长河之外。我不是纯粹的大人,更不应该是孩子,那我是什么呢?“我根本没有正常人的人生,所以我根本当不了一个正常人。”“我是一个怪物。”第133章终归虚妄21“喝水吗?”她忽然说,从床边跳了下去,到外面的房子里拿了杯子进来,“刚烧开我晾了一会儿,现在正好,喝吗?”沈亭暄的脑袋在枕头上艰难地左右晃了晃。“……你叫什么名字?”她的声音沙哑。“白爽,”小女孩道,自己喝了一口水,又从房间的一角拖了张凳子来,乖巧地坐在了沈亭暄的对面,跟她的眼神交汇,笑了,“不过我猜你们大概会叫我温迪?”沈亭暄想到那台在秦华纱厂里被发现的电脑,登录界面显示的用户名正是温迪。“唔……我说到哪儿了?”她坐在椅子上,双腿交叠,样子非常闲适,沈亭暄看到她脚上还穿着之前那双缀着嫩黄花边的棉袜,只是鞋子从白色的圆头小皮鞋换成了一双明显是大人穿的粉红色拖鞋。“想起来了,说到我十五岁的时候……十五岁生日的那天,我离家出走了。那天我妈下班很早,却不是为了给我过生日的——那时候我已经不过生日了,自从我生了这种病以后,我的生日就像对全家人的公开处刑,提醒着无论我多少岁,都只能是小孩子模样这个残酷的事实。以前在这一天,家里的气氛总是很沉闷的,但那天不一样,我妈心情很好,她给了我点钱,让我去楼下的蛋糕店给自己买个蛋糕吃,我回房换了衣服,又从抽屉里把平时攒的钱都拿出来,因为我想买一个最大的蛋糕,我从那家蛋糕店的橱窗前经过好几次,很喜欢那个三层的婚礼蛋糕,最上面有两个奶油做的小人,很可爱,我想要。可是等我走到蛋糕店门前的时候,我突然又改变主意了,比起蛋糕,我更想要结束当时那种和亲人彼此拖累、彼此怨怼的生活,想一个人活着。所以,没经过什么思考,我就决定要走了。“刚开始总是很困难的,小孩子独自走在路上难免会被人认为是走丢了,白天还好,晚上却是个大问题。好在我并不是真的小孩子,总有应付那些好心人的办法,也总能找到些地方去住的。实在找不到的时候,也住过火车站或者地下通道,夜里不敢睡实,怕被人抱走了,毕竟这具身体没多大力气,反抗不了,没想到早上醒来,竟然还在身边发现了一些零钱,想来是路过的人以为我是乞丐才扔的,我就拿这些钱去买早点吃。唯一的问题在于我必须经常换地方,不能总在一处待着,一个是怕引起别人注意,另外一个是因为乞丐都是有自己的固定地盘的,时不时还会和侵占自己地盘的人发生冲突,我不想卷进去,所以只能不停地走。就这样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虽然有时候也很害怕,但总体还是挺好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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