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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3 (第1/2页)
,经常会给流浪的乞丐送些食物和饮水;爱丽丝·米勒曾经去非洲做过国际志愿者,三个大学生也都常常进行志愿活动。她们都充满爱心、容易被弱小打动,这就是那个‘第三人’挑选受害者的标准。”“至于她为什么在杀害了郑菲菲和爱丽丝·米勒之后就改变了目标,也很简单,为了提高效率。”肃海淡淡道,“相比于年纪偏大、已经步入职场,经过更多的人情世故打磨的人,还没有真正步入社会的女大学生显然更容易被她的‘诱饵’所吸引,作案的成功率会更高。从葛丹开始,她选择受害人的特征已经很明显了,女大学生,富有爱心,经常参加志愿活动,这种人如果在路上看到一个孩子落单,几乎是不会放任不管的。为了能够符合这个条件,她这才把目光盯向了市内的几家福利院。”“那她非要做一起案换一个地方,这是什么,强迫症?还是要雨露均沾啊?”郑明光问。“案件发生以后,附近区域的警戒程度肯定会相应的提高,她很难再找到合适的机会,只能换一个地方继续下手。”肃海说,“至于是不是还有其他原因,等抓到她之后,你可以当面问她。”郑明光没有了问题,肃海也不再说话,整个车厢里就沉默了下来。季甜悄悄调整了一下坐姿,往车窗旁靠了靠。其实她有点理解郑明光的心情,这次一队二队联合办案,偏偏两队的队长都因公不在,重担便落在了他和肃海肩上。郑明光原本也是非常优秀的警察,本身年纪不大,业务能力扎实,而且一直勤勤恳恳,破过很多起恶性案件,这才被从地方调来了局里。他有值得骄傲的资本。然而人与人之间最怕对比,以往一二队分开办案,因为各自经手的案件有性质、时间上的种种不同,所以并没有出现过被拿来比较,一定要分个高下的情况。可是在这一次的联合办案中,大家都是从一开始的茫然无知,到后来的跌跌撞撞,在黑暗里摸索着凶手留下的一点点线索,可偏偏就有一个人,他虽然在很多时候都默不作声,仿佛并没有真的发现什么,但是却低着头,走得比谁都快。你安慰着自己,走慢点,看得仔细点也许会发现得更多,所以你在一地的碎片里艰难地前行,浑身血rou都被割破也咬牙忍着,却没想到前头那个人不仅避过了这些鲜血淋漓,甚至还准确地从它们中间挑选出有用的那几个,把它们拼在了一起,用来解开最后的谜题。怎么可能让人不沮丧。根本做不到的。季甜想着,又偷偷地看了一眼肃海,他还是之前的姿势,即便坐在舒服的真皮座椅里也未曾放松分毫,肩背笔直,眉眼冷冽,眼神一错不错地盯着附近的区域,如同一只静静盘旋、随时准备俯冲而下的猎鹰。然而从来都没有什么天生如此,猎鹰在成为天空霸主之前,不知道折过多少次翼,又多少次重新站起。只是这就是另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了。忽然,对讲机又响了起来,滋啦滋啦的电流声划破了车厢里一整片的宁静。“目标二号出现,上身穿深蓝色羽绒服,下身穿同色牛仔裤,正从东南方向过来,经过惠民饺子馆,在鸿兴路口等待过马路。”是周沙。两个人猛地朝他说的方向看去,果然,在零星几个过马路的人中间很快就找到了那个身穿深蓝色羽绒服的人。他身材高大,却形销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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