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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9 (第2/2页)
多,不好停车,高秀明上百万的名车往街口一放,饶是再低调的银灰色还是处处招惹惊呼连连,这还不算闹,等高秀明从车门站出来,那人声鼎沸还不炸了锅,简直是从电影里走出来的豪门贵公子,彷佛导演不喊卡众人不会善罢干休。高秀明来了几次后被堵怕了,也觉得不是办法,他后来学乖,把车停在校区外围的停车场,徒步走到校门口去接他。余时中怕高秀明走在频频侧目之中不习惯,他叫高秀明坐上他的脚踏车,载他到周围的小饭馆吃饭,如果累的话就换高秀明骑,他坐后座,应该说大部分都是这种情况。万成知道后,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台脚踏车,他们下班要是没事就会骑著车到周围绕绕,开发新餐馆,余时中最喜欢的就是在离校区大约三条街以外的一家巷尾的热炒店,开店的老板是第三代,他记得他跟老板娘是一对年轻的夫妇,他最喜欢的炒粉条就是她掌杓的。余时中为什么会印象深刻,是因为那个老板娘很青睐高秀明,每次看到他们光顾都会亲自跑来点菜,她老公挺受不了她的花痴行径,总是对高秀明和她抱歉得笑笑。有一次万成也跟来,老板娘就郁闷了,余时中点了两次菜她都不回应,于是好奇得问她,她就重重得叹了一口气,对他说:“小朋友,你还早了十年,不然我会更困扰的。唉,我最近是运太旺还是太衰,怎么优质好帅哥接踵而来,恨不相逢未嫁时啊!”怎么说呢,余时中心想,大饭店有大饭店的气氛,小餐馆有小餐馆的情调,每道菜都有不一样的味道在,当换了一个人生境遇的时候,很多菜就只能在回忆中品尝。☆、五十五“给。”余时中噢了一声,伸手接过别人给他的东西,眼睛一瞬也不眨得直视前方。“……喔喔、烫!”站在他旁边的人嗤笑出声,好心拎起余时中手上刚出炉的速食热狗,并弯曲累赘的长腿坐到他隔壁。“谢谢。”余时中拿回自己的热狗,又把眼睛黏回赛场。“现在看懂了?”洛谦才低声问道,习惯性又把帽沿压得更低。“刚刚那个是好球吗?就是……啊、出去了!”余时中有些惊奇得指著消失在巨墙外的球。“是,两分全垒打。”洛谦才有些尴尬的挡住他的手,小声道:“但是我们现在是守备方。”“喔……”藉著连假,洛谦才问他要不要去看球赛,余时中没有别的事,待在家里都快长草了,也不管球是用抛的还是踢的就兴忡忡得跟著据说还在国外拍戏的大明星来到球场。他也没在管人家偶像有包袱有公众压力,一个劲儿找号码入座,把带著墨镜试图降低存在感得洛谦才抛得老远。其实洛谦才也没真的在在意群众的眼光,他的外在形象一向很坦荡,但真的被抓到翘班又是另一回事了,所以他还是本著低调为上的原则,穿上普通的棒球衣和帆布鞋,错落在一群疯狂的球迷中倒也不显眼。但他错算了一件事。“嗨,找不到座位吗,要不要我帮你看看?”余时中刚拔起埋首找路的视线,手上的票根就被抽走。那男人看也没看一眼,露出一口灿烂的白牙:“E三排,好位置,刚好在我的座位附近,我带你去?”“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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