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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3 (第2/2页)
棺材里,另有一番闲情逸致。我觉得穆恬他肯定不明白这一点,否则他绝对不会走来走去,走来走去。连我在一旁看着他的人,都觉得特别晕。穆恬忽然道:“你告诉我,你不会真的要把这些钱拿给赵明诘去用吧?”“我们两个同宗同族,虽然关系有点远,但终归都姓赵。而且我也不忍心我那位精明的表姑因为这么点钱陷入困境,这钱……”他脚步一顿,转过身来看我,“这钱怎么样?”“什么怎么样,”我咧了咧嘴,“我向我爸要的零花钱,谁说要给他们了?”穆恬把脸凑过来,漂亮的眉毛一皱,“你要三千万的零花钱?未免太多了。”“多吗?”我很不容易地牵动了一下五官,“赵家的钱就是我的钱,我是赵家唯一的继承人,我想花在哪,就花在哪,他们谁敢有意见?”谁有意见我赵家就让他们破产。这是我爸对我从小就这么教育。他说,凡是阻挡你前进道路的东西,都要铲除,无论这个东西,究竟是大,还是小。但是穆恬不一样,穆恬是我前进道路中,最值得珍惜的东西,他不会成为我道路的障碍。就算成为,我也视如珍宝。穆恬忍耐不住道:“你不就是赵家的继承人吗?有什么了不起?”“有什么了不起?”我乐了,当然脸上还是肌rou失衡的状态,“我赵明泽当然没什么了不起,尤其和你穆恬相比,咱们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我话还没说完,穆恬已经耐不住哼了一声,转过身去一瘸一拐地坐在椅子上,继续看我的日记。他既然做这事,我自然不敢打扰了,只能叹息,“你好好看,仔仔细细地看。”也不知你是逃避,还是真的看。我只能寄望于你是在真的欣赏品鉴我的日记了。穆恬在看日记的时候,我在棺材里躺着,恍恍惚惚的,我也想起了很多事。其实罗坤也曾帮助过我,他并非一无是处。我记得有一篇日记上,记载过他二十来岁了,还喜欢给乞丐硬币的事。这是我赵明泽这一辈子也没做过的事,尽管我很有钱。但我仍然认为,这是不必要的同情心。另外,罗坤还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就是节省。他真的非常节省,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的衣服要达到再不能打补丁的地步才不再穿,他的鞋要开胶了真的不能再修了才不再穿,他洗脸的水还会用来做其他的用途,直到他觉得那水被利用尽了,才倒掉。罗坤真正不再开始节省的时候,是在遇见我之后。更确切的说,是我开始帮他做包装,让他全身上下都是名牌的时候开始。他身上的补丁才逐渐消失不见,他才不再省吃俭用。我这个人最是看不惯人省吃俭用,我不是节俭的人,也厌恶别人节俭。不过从这开始,我才觉得,我真是个无药可救的笨蛋。他喜欢省吃俭用,喜欢艰难困苦,那是他家的事,与我何干?管得太多了,就会是如今的这个下场。我很坦然。何苦去诱惑罗坤对钱财的欲望?他本来在一个贫寒的家庭中出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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