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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1 (第1/2页)
县城买卖。”王一国耐心地跟王晓悦解释了一下。“哦,原来是这样。”王晓悦点点头,心里想道:要是等日后政策下来,把后山这块儿全给包下来,像后世那样,放养野猪,应该是一个不错的点子。再者,他们家常年都有奶熏得野猪腊rou,以及rou干啥的,比一般家猪要好吃些。当然要处理得当,否则味道特别重,尤其对嗅觉敏感的人来说,闻到那个味儿都不敢吃,直接被熏吐了。况且她四爸手艺不错,这新鲜的野猪rou,经过他一番烹调,风味十足,老少皆宜。是一道拿手好菜。将来他们能包下后山,养野猪的同时,还能让四爸自己开一个餐馆,经营农家乐,何况生意做得好,还能把店开遍全国,不正好互相成全,打响名声嘛!王晓悦为家里的每个人都想象出了一条致富路子,但是这个不是靠运气和先机就能做好生意,还得本身有能力和本事才行。不然一切都是空谈。像孙佳蕙重生之后,凭借自己的记忆,马上拿出她妈的家底,在县城盘了一个裁缝铺子,给人做衣裳。生意并不火爆,相反,大家不是很能接受孙佳蕙那些暴露或者过于时尚的衣服款式。真正要发展起来,大概要八十年代中期,而九十年代,就有很多人模仿港片和外国片离男女主角的穿着和打扮。那时的风气,据说很开放,并没有六七十年代那么严格。再有就是孙佳蕙做得服饰风格都太现代了,她很少加入复古元素,更偏日系和韩风。年纪轻一点的女孩子,或许会容易接受,年纪大一点的只怕嫌腻歪和奇怪。要么她转变另外一个思路,改做蛋糕,可能生意比她卖衣服来得要红火些。“巧巧,来,看奶给你买什么了?”王晓悦和爸爸下山后,才刚到家。陈老太就把她从县城买得三串糖葫芦,硬塞在了王晓悦的手里。继续开口:“你的一串,你弟弟洋洋一串,还有你芸芸姐一串。这个东西吃多了,也伤牙。等我下次去县城,再给你买,你看好不?”“好,奶,还有我只要吃三颗就可以了,您也吃,爸爸也吃。”一串糖葫芦有十个山楂,爷爷和mama都不爱吃这么酸的,所以她只需要和爸爸,奶奶分一分就行。陈老太摇摇头,“我不吃这个,我牙齿都掉了几颗,啃不动咯!”她现在最怕吃一些容易崩牙的东西,她没老头子那口牙坚强,她得听大儿媳的,要把牙好好保护起来。她不想将来一口牙齿掉光,变成一个无牙老太太,去参加她小孙女的婚礼,那多不好意思,到时还引人笑话。“你爸我也不爱吃这东西,你自个儿吃,我去把自行车擦一擦。”王一国喜欢啥都紧着闺女,而且他对冰糖葫芦这种小孩子玩意儿并不稀奇。很多时候都是看在小闺女的面子上,他才尝一口。王晓悦看爸爸对自行车宝贝的那样,忽而想到,爸爸最大的爱好就是喜欢车。只是他们村到县城那段路特别陡,需要修缮一下才方便。否则依奶和爷的身体,根本经不起几回折腾。他们也都习惯了自己走路或坐牛车,连公共汽车他们都不想挤,实在是被人当夹心饼干贴着,太难受。他们也不乐意花那个钱,去白白折腾。“巧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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