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对 那时错_分卷阅读22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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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229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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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离开后,弟弟带着哥哥的足球来到哥哥喜欢的足球场上,做着哥哥喜欢做的事情。

“在做阿丹喜欢的事情时,我心里没那么难过了。”阿里垂下头,说着。

在灰黑色的天光下,连嘉澍的嗓音低沉而柔和:

“即使那条路通往学校更近,可你还是愿意选择更远的那条路,因为更远的那条路以前你和阿丹经常走过;熙熙攘攘的大街上,那个人忽然吸引住你的目光让你停下了脚步,并不是那人有多么的好看,而是因为那人穿的衣服是阿丹喜欢的颜色;在食品店,你对一个人微笑,并不是因为你和这个人认识,而是因为这个人购物袋里放着阿丹喜欢的食品,这导致于你对这个人心里产生了莫名的亲切感。”

“当流星划过天际,当雨后天空出现彩虹,在别人纷纷停下脚步赞美时,唯有你,垂头丧气的一门心思想逃离,因为你无法和阿丹分享这一刻的美景。”

连嘉澍的话让阿里头趴在膝盖上,片刻传来断断续续的哭泣声,连嘉澍手轻轻拍着阿里的肩膀。

阿里的哭声越来越大,十三、四岁的少年以一场哭泣来和当天的哥哥说再见。

夜幕降临。

阿里问连嘉澍,你是不是也在想念着一个人。

连嘉澍没有回答。

那晚,在老城区一家小酒馆里,小半杯酒过后,我问连嘉澍找不到那件外套心里难受吗?

连嘉澍摇头。

艹!白cao心了。

垃圾话还没说出口——

轻轻浅浅的一句。

“我只是想她了。”

从老城区的小酒馆窗户望出去可以看到圣殿山上的万丈星辉。

那万丈星辉伴随着我回到伦敦。

回到伦敦,我每天上班下班,遵守文明社会各种各样的规律,红灯停下脚步,绿灯亮起脚踩在斑马线,超市购物排队结账,坐地铁时看到老人孕妇孩子让座,快餐店把多找出来的钱归还给服务生,日复一日着。

然后,某个下午,我在画展看到这样一幅画:一个女人的脸和一个男人的手,男人的手穿过女人身体的骨头落在女人的脸上。

那副画主题叫做:穿过骨头抚摸你的脸。

夜晚,我打开公寓阳台门,那阵风吹过,隐隐约约我想起圣殿山下的小酒馆和从小酒馆窗户望出去的万丈星辉。

在万丈星辉下——

从伦敦到尼日尔,从尼日尔到耶路撒冷近两万公里的行程,只是在诠释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想念。

近两万公里的行程是一种想念:

通过穿过那件外套的人,通过那件外套所经历的轨迹,通过和那件外套的所有人和事以一种串联起来的形式来达到去触摸一个人的灵魂。

疯子。

真是……疯子。

二零一三年六月,我收到来自耶路撒冷的朋友的邮件。

这位朋友告诉我,阿里家收到一件梅西的亲笔签名球衣,昔日坑坑洼洼的足球场铺上了绿草坪,从球门到灯光设备都是达到欧洲豪门级别的,刚刚落成的足球场成为了巴基斯坦少年们的乐园。

从前,在电视报纸电子媒体上看到各种各样的名人访谈新闻我都会自动选择略过,如今也依然,但如果翻到的是连嘉澍的话,只要时间允许,我会留意。

通过那些信息,我知道了连嘉澍取得的成就;知道哪些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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