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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0 (第2/2页)
br>温禧笑得有些勉强。“这条纯种萨摩耶是一个皮肤很白,有一双灰色眼睛的英俊男人送到我店里来的。”女子觉得温禧也许会想听到这个消息,“他还在店里选了全套的饲养用品,从给小狗梳毛的梳子到狗咬胶一样不缺。”说着朝温禧递过去一个桶状包。温禧牙齿开始发颤,震震作响,“他……他还说了什么吗?”女子想了一会儿,“他问我一条萨摩耶大概可以活多久,会不会容易生病。我回答了之后,他只说过些天会有人拿单据来领狗,便走了。”温禧抚摸着小狗身上的软毛,双目微微泛红,说了句“谢谢您”便快步离开了,只留下女店主一个人站在明晃晃的太阳下叹息。温禧带着狗搬进了样板房里。也许她真是一个没有出息的女人,莫傅司不要她了,但是他留给她的馈赠,她却照单全收。她没有断然拒绝,当场把那些法律合同撕个粉碎,然后雄赳赳气昂昂地挺起胸脯对江洋说:“帮我给你的委托人带句话,就说我不稀罕他的这些阿堵物。”他既然想要心安,她便给他心安。不过倘使这些让某些能干的女性知道,大概她又要被垢病成“掘金女郎”了吧。是啊,在旁人眼中,她始终是一个拿身体和他做交易的女人,和莫傅司之间也不过只是以物易物的买卖而已。如果说和别的“掘金女”相比她有什么不一样的话,那就是她是个货真价实的笨蛋,在交易里连一颗心也赔了干净。秋意日侵夜蚀,愈演愈烈,但那个带着苦艾和香烟气味的怀抱里应该已经有了别的女人,温禧只能选择默默地多加一件御寒的外衣。在每个城市,都有很多和她遭遇相似的女人。她们或是遇到官宦公子,或是碰上世家子弟,抑或是商贾名流,这些善于发现美的男人或真心或假意地和她们周旋一阵,然后挥一挥衣袖,重新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上,继续自己的人生,感情从来不会牵绊住他们的脚步。而女人们或是重拾河山,寻觅下家;或是洗净铅华,相夫教子。曾经的故事,曾经的荒唐,慢慢变成睡梦里遥远而黯淡的背景。可是她不行。她爱莫傅司,爱到成瘾,难以戒断。他迫着她打掉孩子的时候,她有多恨他,便有多爱他。如果不爱他,她拼死拼活要留下那个孩子干什么?当标本吗?莫傅司对她来说,是她用生命供养的神抵,唯一的神抵。她把自己所有的爱、全部的灵魂和纯洁的身体当作祭品,放在了他的祭坛上,可是他却不要她了。她再也找不到他了。温禧抱着萨摩耶哭泣起来。小狗只是瞪着眼睛看着主人,吐出粉色的小舌头去舔她脸上的泪水。有笃笃的敲门声,声音里带着不耐。温禧揉了揉眼睛,暗暗奇怪,她从来不和周围的邻居来往,会是谁找她?从猫眼里瞄一眼,居然是万银凤,温禧一下子慌神了,不知道该不该开门。敲门声仍在继续,并且音量在加大,温禧在母亲的脸上看见了一种叫做有恃无恐的神情。她认命地开了门。万银凤裹挟着一股廉价的香水味,风一样地进来了。她眼睛将八十坪的房子里里外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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