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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第2/2页)
没想到那位客人抓起刚泡给玄秀的热咖啡往他身上泼,还好玄秀躲得快,左手还是被烫到了。接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九也先生,说我要维护社区安宁,指挥两个部下把那个男人拖走。那个人伤了玄秀的手,不该让九也先生就这样轻易地带走他……我当时只想看玄秀的手伤势如何,没有空管那个人。玄秀看起来很痛,为了陪他去医院处理烫伤,店就提早休息。一路上玄秀不停关心我有没有被破掉的杯子割到,完全没提到自己的伤有多痛……玄秀,对不起,让你受伤了,你一直都在照顾我……还好你没有大碍,西装跟外套保护了你的手,我好怕你的手留下没办法复原的伤。昨天把玄秀送回家之后,还是很不安,怕他一只手没办法好好做事。我便打电话问玄秀今天能不能去他家里照顾他。他同意了。第一次去玄秀家里,看到他柜子上放了很多我看不懂的书,记得玄秀大学好像是念管理?好厉害啊,居然能看懂这些东西。他还特别空出一个柜子放钢笔,还有一枝玻璃笔放在桌上,看起来好像很常用。在他的桌上我看到我给他的墨水,旁边还有几张用黑色墨水写的文件。墨水有帮上他的忙吗?玄秀一直说自己可以应付,但他还是让我待着,更提醒我昨天店内的东西没收拾,所以我现在抽空过来店内收,因为我现在心情很乱……想藉着写点东西来思考。在研究他柜子的书本时,我看到一张飘到柜子底下、露出一个小角的白纸,以为是玄秀不小心掉下去的文件,就把它抽出来,看到纸上面写满我的名字。那是玄秀的字,他为什么要写我的名字?在练笔吗?那张纸我没还给他,我把它带走了,对不起,拿你的东西,玄秀,可是我不想还给你。玄秀的字很豪放、很大气,在写我的侑时,上头那一横的尾巴总会重重地按一下,看起来很有力,我很喜欢这样的字,也喜欢他──看着那些字,我发现这个事实。好喜欢你,现在才发现真的好喜欢你。喜欢你把我送给你的钢笔带在身边七年,喜欢你来我的店里吃饭聊天,喜欢你对我笑的声音,喜欢你脸红转过头,喜欢你打盹睡到头发翘起来的样子。我想告诉你──我好喜欢你,玄秀。☆、两人日记&日志29月4日天气日青手很痛……但皓侑没受伤就好。昨天痛得没有办法写日记,只好今天补上,那个喝醉的王八蛋害我打破维持七年的纪录啊,搞亻十么!妈的……还以为左手受伤不会妨碍写字,写得超酉鬼……干又歪了,慢慢写吧。跟公司请了假,在家里养伤。那个新人就管他去死吧。老子要在家里。这件事唯一值得高兴的地方就是皓侑昨天整个下午一直在医院抓着我的右手。还有他特地过来家里照顾我。他一直很担心地黏在我身边,不管是我要喝水还是拿东西都会手忙脚乱地帮忙。第一次看到他这么慌张,是因为我吗?这么一想,忽然觉得手好像没这么痛了。看到他在家里走来走去的画面,我忽然有种希望他能一直这样待着的想法。女马白勺!给我停止你的妄想!连交往都还没开始就想要同居了吗?我到底在急什么?虽然那个画面挺诱人的但是发展也跳太快了吧!皓侑现在回店里去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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