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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5 (第1/2页)
,也只发出了这两声踌躇的称呼而已。就算是对各种社交手段、通达辞令都运用得娴熟已极的少荆河,在这次的谈话中,依然表现得像一个刚学会说话的孩子。从鸿蒙初开中走来,身无披挂,只是这么个原生原态的“人”。他千方百计想要表达,但又苦于怎样都想不出能足够清楚表达出自我的词汇。他甚至找不到切入的地点,因为要说的实在太多。这是存了三年的少荆河。在一个瓶子里,从最初开始,三年来每一天,一点一滴地往里源源加入各色“本我”,有困惑,有恐惧,有喜悦,有羞赧,全都原原本本,不加修饰的真实--就这样在瓶子里存出了一个少荆河。只面对梁袈言的,只给他一个人看的,少荆河。现在他把这瓶子挖出来,想捧给梁袈言。可是他又觉得非常羞涩。拿不出手。羞涩、害怕,于是笨拙。其实他本来没想这么快拿出来的。因为梁袈言对他一直冷淡自持,防守固若金汤。他总觉得还不到时候。直到今天,直到刚才。他觉得自己终于捕捉到了一点信息。虽然那只是一些表象,表意模糊,甚至并没有指向任何情感上的意义。只是纯粹的--至少在他看来--纯粹的生理现象而已。要知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谁又能规定每个人酒醉后的反应都必须一致呢?上次没有不等于这次不可以有。毕竟他连其他男人是不是都有过对男人的身体起反应的经历都不敢确定。他还不喝酒。但时机就是这样,一旦你放过了,可能就永远没有再来一次的机会。他不是冒险家,但对梁袈言,又必须要冒一冒险。叫了两声“教授”,他踌躇半天,终于决定先说主题。抛出主题,再分论点,接着列数据摆事实讲道理,论据一项项抛出来,慢慢论述。情急之下,他只想得到这个方案。这样最有条理,最容易把握思路。他最熟。嗯,这样好。所以说多写论文到了关键时刻还是有好处的。“我……我喜欢你。”他望着门外客厅里的灯光,喘了口气。这时候不用“您”而用“你”,应该是可以的。应该……吧?他想了想,还是先跳过这个纠结,整理了下下面的思路,打算一鼓作气:“我……今天不是我第一次送您回来。三年前,你在江堤边醉倒,也是、也是我送您回来的……”他皱起眉,这句是不是又习惯性用上了尊称?可心跳得很快,脑子里一团混乱,刚才那话像是自己跑出去的,他压根都没来得及看清它具体长啥样儿。他觉得头皮有些刺痒,伸手挠了挠,又说:“我不知道……可能从那时起,我就……唉。”他一低头,走出了房间。少荆河觉得自己很失败,光挤出这么两句话,他就讲不下去了。回到客厅沙发上。他垂着头双手交握坐在那里,很颓唐。他长这么大,从懂事起就为真正的自己造了个矫饰虚华的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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