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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第2/2页)
到33楼,回到宋朝雨怀里。他甚至顾不得换衣服,跌跌撞撞下了楼,跑出门那一刻他停住脚步,眼前车流行人如同一只阴毒凶横的手,扯着头发将他拖回现实。燕桢浑身无力,在门口的台阶上坐下来,脸埋进掌中,温热液体渗进每一道掌纹里。“你冷不冷?”燕桢扭头,一个大学生年纪的男孩在他身边坐下了,还要把身上的棒球服脱给他。燕桢眼角还带着泪,马上切换防卫模式,警惕地看着他,“不冷,谢谢。”宋朝雨值班一结束就赶来了,开了近整夜的车,还没停稳就看见有人给他的宝贝桢桢嘘寒问暖献殷勤。挡风玻璃挡得住沙土,挡不住这一幕的刺眼。那个男人看向燕桢的眼神,是想活吞小白兔的眼神,对于这个,他再清楚不过了。就像毒蛇了解毒蛇,豺狼了解豺狼,恶狗了解恶狗。他不知道曾用多少次这种伎俩捕猎小男孩。他啧了一声,顾不得别的,拉开车门走近,拍了拍那人的肩,“麻烦借个光。”宋朝雨没来得及换衣服,再加上疲劳驾驶,整个人显得极其凶神恶煞,简直一个冒充警察的黑社会头目。“警官好,”那男人笑得温和,站了起来,只比宋朝雨矮了一小截,气势却不输,“这是有什么事儿吗?”“家务事,”宋朝雨笑不及眼底,礼貌中透着一股“给老子滚”的烦躁,“不劳您费心。”趴在膝上的燕桢抬起头来,眼里尽是不可置信,宋朝雨低下头,和他目光相接,柔声解释道:“这是我男朋友,前阵子吵架把他气跑了,得抓紧时间哄回来。”那人走了,这一小片区域只剩他们两个人,一个穿警服,一个穿病号服,吸引了旁人不少视线。燕桢猛然起身,拽过宋朝雨的手腕,拖他进了鲜少有人路过的胡同,死死攥着他的衣领,声调颤抖而绝望,“摸我。”宋朝雨垂着眼,抬手揽住他的腰。瘦了。燕桢眼底蓄了泪,压着嗓子吼:“摸我下面!”宋朝雨心尖被掐着疼,隔着裤子摸到他会阴处那道本不该有的鼓胀裂缝。“……你喜不喜欢这里?”燕桢嗓音沙哑,像一只走投无路的小动物,“快说,就说喜欢,还是不喜欢。”宋朝雨面无表情,“我的态度,对你来说很重要吗?”燕桢倔强地将嘴唇抿成一条细平的线,几不可查地点了点头。下一秒,他视野旋转,脊背贴在墙上,宋朝雨的脸长久定格在他眼里,烙印在他心里。“那你可要听好了。”宋朝雨说,“你这个人,从里到外,你的馒头逼,sao屁股,我全都喜欢得不得了。”他揩去燕桢滑下的泪,低头吻过他的眉心,鼻尖,嘴唇,“我喜欢你,燕桢。”燕桢抬臂环上他的后颈,交换咸涩的、不带情欲的吻。那是他一早说过的,只有谈恋爱才可以进行的亲吻。“哥,”燕桢把残留的热泪蹭在他肩头,“带我回家吧。”——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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