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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 (第2/2页)
高镇东说重头来过,未必是假;但要他改变,太难了。我们充其量就是对炮/友,我却对他有着占有欲,彻彻底底超脱了rou/体关系────我想要他的全部,想要他的感情。我一直在忍耐,这不代表我毫无感觉,再这样下去,今天是打一架,也许哪一天就是你死我活。这种强烈的情感几乎把我烧成一团死灰,就连王克那种爆裂的性/爱作风,都无法麻痹我,我突然拥紧王克,拳头握得嘎嘎作响,意识到自己的卑鄙,呼吸急促起来,王克的声音依旧在耳边忽远,忽近......有人说,活着就要努力。怎么拼命都是对的。也许我注定就是一个一事无成的人,命运给一鞭,才肯往前动一下,放在古时候,是奴性,现在,就是贱。很多年后,我回顾往事,经常会想:如果当初那些事,我做了另一个选择,是否现在的结果就会不同?可惜不是任何事都能重头来过。包括我跟高镇东。但这已是我这一生听过最好的情话,即使只有一次,但我永远忘不了。因为这句话,我们又有了一次机会。那也是我跟高镇东这辈子,拥有的最后一段好时光。第19章十八.我甚少听英文歌,因为听不懂,却发现好多酷爱追求速度感的男人都喜欢在爱车里放西洋歌曲,音量还得调得无比大声────最好连挡风玻璃都遮掩不住。约莫就是一炫耀心理吧。有时我在下班的车潮中等着前方的红绿灯,柏油路上,身边就会停着这么一两辆车,节奏咚滋咚滋的,整台车身似都在跟着震,里头的人也在跟着扭动,不时还挑衅似地朝车外的骑士们瞄几眼,我时常怀疑,车里那些人是否真都听得懂那些歌词的意思────这种人以前我在车行见多了,我们私下都称他们尖头,在我看来,它就是种用来耍帅或者泡妞的方式而已。如果正好又是一台豪车,那别说,这种方式通常还真的很好用。陈仪伶自己有台时髦的红色尼桑;我则是万年一台一二五跑遍天下。以前她每次要求我陪她上阳明看夜景时,因为不愿跟着我那台摩托车吹风,就让我坐她开的车,说实话当时我心里多少有点不自在,总觉得一个男人坐女人的车,有点那个.......她骂我大男人,我不否认;每次坐她的车,我的手指总是有些忙,得找点事来转移窘迫的情绪,有时是轻敲着窗户,再不然就开出一道窗缝抽烟,陈仪伶察觉到,便笑叹:「你们男人是不是总见不得女人比你们有出息啊?」我咳了声,没说话,她只当我是默认。陈仪伶是个有点骄傲的女人,反正她的确有这份本钱,且相当乐意适时展现她的资本,将它们摊在人前,好比一只抬头挺胸的孔雀,摆弄牠斑斓鲜艳的羽毛。她说她享受这种被人羡慕、喜欢的感觉。这样的陈仪伶,很多女人妒忌她,男人则迷恋她。她说生活的乐趣本就来自于这些外在目光,日子才过得有意思,今日在难过,只要想想这些人,明天她又会觉得倍感精力。我身边是再没有第二个陈仪伶这样的女人了。直把我说得目瞪口呆。她斗志满满,魅力四射,导致我总认为,她应该真是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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