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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3 (第2/2页)
雷斯协助傻子把奄奄一息的人放在松软的草坪上,此刻他的身上只盖着一件衬衫。衬衫是特里斯坦的,毕竟对其余三个人来说,只有特里斯坦露出纹身相对安全一点。蜘蛛家的杀手都很金贵,没有十几年的投资,培养不出一个像样成品。所以即便其他人抓住特里斯坦,也不会第一时间要了他的性命。毕竟用活着的他拿回蜘蛛家换钱,比直接干掉更划算。特里斯坦眯起眼睛四处打量,手里还捏着另一名巫师的魔杖。可四下里一户人家都没有,只有广袤的绿色和一眼望不到边际的天蓝。于是他走到坡顶,尽可能位于视野最开阔的位置。然后把魔杖搁在草面,盘腿坐下来。特里斯坦听说过在海洋深处也有一种巫师,他们自带定位系统,方向感极强,能够在四面都一毛一样的海域里找准行进的方向,并不偏不倚地到达目的地。可是这一挂逼技能陆地上的巫师却没有,所以他们必须借助其他的工具来填补自身能力的不足。不得不说,上天给一个物种自带的战斗技能越少,这个物种只要不灭亡,进化得就特别快,脑容量也会特别大。比如拿巫师和普通人类相比,普通人类的科技水平就甩了巫师好几辈子。而拿陆地巫师和海巫相比,陆地巫师的魔法技巧又抛海巫几条街。这种特性不仅仅体现在魔法与科技之间,即便拿猩猩和人类比对——猩猩虽然有及其发达的四肢,但智力却远追不上进化飞速的人。生物求生是本能,而当他们无法凭借rou搏争夺生存资源,那就只能智取了。可偏偏畜生这种东西制造出来,违反了人类进化的规律。它不仅不让人类的大脑得到充分的利用,反而竭力拉高其身体素质,以求改变自身的基因来超越以强悍的rou体来取胜的其他物种——这注定是不能长久的。所以畜生只能借由人类之手配种出来,而倘若让他们自行繁衍——他们很有可能在□□的过程中,兴致勃勃地把配偶咬死。不过,当然了,在特里斯坦和加雷斯做羞羞的事情时,加雷斯虽然经常在他背后抓出几道血痕,倒是真正没咬过他。特里斯坦在这方面很注意,以至于他一直都不敢太猛烈,以免自己还陶醉在天人合一的快乐当中,对方却已经龇牙咧嘴,长出了兽腿和尖牙。这份谨慎不单体现在两人羞羞时,在平日的生活里,特里斯坦也非常注重对加雷斯的引导。天知道刚把加雷斯带离蜘蛛家时他是个什么模样,那种和狗一模一样的生活习性曾让特里斯坦无数次想要放弃。但还好,虽然每天都在骂加雷斯蠢,可实际上加雷斯并不蠢。不知道是特里斯坦教导有方,还是加雷斯领会能力特别强,现在他已经和一个正常人无异,正常到不仅有对傻子的同情心,还有对未知事物的多事的好奇。只见他稍微安顿傻子,便晃晃荡荡逛到特里斯坦旁边,一并席地而坐,指着地上的魔杖问——“你要搞啥?”“给我们定位一下。”特里斯坦说。他把右手摊开,放在魔杖上方。掌心虽然距离魔杖有大约三寸的距离,但魔杖在特里斯坦念了一个古怪的字音后,飞速旋转了起来。它像一个小小的螺旋桨在草面上转动,勉强地转了几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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