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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4 (第2/2页)
在百年前就化形了,混迹在人群中居住。但你知道的,妖是有着漫长的寿命的,我们也不会变老,也不会去死。因此每隔二十年,我们家就会陆续搬走,造成人死家亡的感觉,再换个地方住。”“这百年来,其实我们这样一直挺成功的,尤其是注册了天师协会后,他们了解我们的问题,定期可以给我们更换身份证和居住地点,就更好了。大概三十五年前吧,那会儿还八十年代呢,我们家住在江城下面的一个小县城,那会儿的身份是逃难留下的无业人员,天天靠捡垃圾为生。”她插了一句,“那会儿管的严,又不允许做买卖,只能这么编排自己的身份。”“有一天我爸捡垃圾,我跟着去玩,就在垃圾堆里碰见了金士德,他那会儿刚出生也就一两天,不知道什么原因被扔了,那是个大冬天,他浑身都冻紫了,就剩下了一口气,细细弱弱的在那儿哭,比我儿子差远了。我瞧着可怜,就把他抱回去了。”“像我们这种妖怪家庭,其实不会允许养育人类的,人妖殊途吗。原先我爸妈碰见小婴儿都找人家送出去了,而他不行,他被冻坏了,那会儿条件差,送到别人家,肯定活不了了。我妈觉得一条命啊,捡了就不能让他死了,就把他留下了。因为我捡的,所以就让我化作了原形,天天裹着他暖着他。”“没想到,他真活了。就是活的不太好,吃饭吃一点,长得跟个萝卜头似的,一岁半了都不会走路。我妈说他这样的,送到孤儿院也不好活,会被人欺负,毕竟自己养大的,我们都挺心疼的,就把他留到了三岁。”“不是我们心狠,毕竟人妖殊途,他跟着我们没好处。我爸就联系了工作人员,把他送到福利院去了。我们也到了时间,陆续搬家了。其实后来我们也关心过,听说他成绩好,上了很好的大学,以后日子肯定差不了,我们家就没再管过他。”说到这里,刘萱萱就露出了后悔的表情,“其实应该去看看他的,可我们又怕他认出来,记得我们,所以一直没去。否则的话,应该早发现他的问题的。”她瞪大了眼睛说,“他以为自己是一条狗。”“啊!”她忍不住伸手挠挠头。妖的身体和人的身体自然不是一样的,人类生产完了是最虚弱的时候,可动物的生产其实对本体没有太大的影响。这会儿她受不了,干脆盘腿坐起来了,在那儿发愁。“我猜想,大概是我们一家喜欢回家后,变回原形的原因。你知道的,这样很舒服的。我们那会儿觉得他小,就没在他面前顾忌过。而且他又走不了,我还经常变回本体驮着他四处玩,他大概觉得……”她露出了迷茫的表情,“他也是我们的一员。”“所以,”刘萱萱得出了个结论,“他以为他是一条狗。只是他很聪明的,从小他就把这件事埋在心里,一直都没跟任何人提过,只是一门心思学习工作创业。”“那你怎么知道的?你和他怎么见到的?”沈千鹤问。一提这个,刘萱萱脸上就露出了不好意思的表情,“是陪闺蜜相亲。他是相亲对象。”沈千鹤:……可真够狗血的!“你知道的,”刘萱萱说,“我们换了身份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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