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凭美貌当剑圣_分卷阅读13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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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34 (第1/2页)

    命,无疑比旁人重要。毫无疑问,剑圣即是这样的人。剑圣说老衲自私也好,说老衲伪善也罢,老衲没法决定旁人的生和死,更没法决定剑圣的。”

“可老衲不能把剑圣您从死路上推一把,给剑圣您打开天河的门。”

落永昼其实暗地里憋了很多话用来骂人,用来骂这狗屁老天爷。

倘若上天真的有个狗屁的好生之德,怎么会还是把穆曦微推上了无可挽回的绝地?

什么几百万几千万几亿万人性命?听上去真是多啊,够能唬人的,如果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愣头青,说不定二话不说就有了天命所归的归属感。

可是落永昼早过了那个除了一腔热血一无所有的愣头青年纪。

他甚至还想把自己的话原原本本地重新复述一遍,一个字一个字掷地有声,干干脆脆地说给清净方丈听。

关他屁事。

可是这些激烈的,压抑的情绪,涌上落永昼的喉头时,又奇迹般地沉凝了下来。

他只是轻轻地笑了两下,与外貌不符的疲倦染上了落永昼眉梢眼角:

“六百年了,方丈。”

从执明烛初光开始,从铮铮立下明烛初光为人间灯火的誓言开始,已经走过完完整整一个六百年。

真正的沧海桑田。

“是个人都会累的。”

“我也会累的。”

剑圣也是人。

也会有自己的脾气好恶,悄悄地存着私心;也有爱恨强烈,想要不顾一切的人

明烛初光在他掌间一翻,挽出一个漂亮的剑花。

六百年前的少年拿到自己本命剑时就是这样的兴高采烈,总喜欢埋头在天下各式各样的剑谱里,越繁复越好,越花哨越好。

别说是挽剑花,一剑炸出个烟花都算是轻的,收敛的。

这一战应当是他在世上的最后一战。

虽说早找不回六百年前的心性,但做人总是要有始有终。

刚才的一手剑花,就当是向六百年前的洛十六告别。

落永昼说:“我曾经把亲友的安危,宗门的兴衰,人族的存亡,看得比自己性命还要重要许多。可人活着总会变的。”

他不在意自己性命何去何从,也许也看淡了曾经比自己性命更重的人物:

“我现在只想他能活过来,能好好活着。”

说罢他出了剑,一剑光盛。

清净方丈从百年前那段凄冷的回忆里回过了神。

回忆只消短短的一瞬,清净方丈的心却在其中浸了很久。

因为当时落永昼人实在是太冷,剑也实在是太锐。

冷锐得有种自断退路时的决绝,划时代的传说落下了帷幕,天下第一的美人消散在时光里。

只消品一品,全然是悲意,让清净方丈也不禁出神了一瞬。

但清净方丈岂是寻常人?

他不慌不忙,一点不怂自己在三位同级的陆地神仙面前发了好一会儿呆这个既定事实,反而抚须微笑道:

“看着剑圣能从百年前的事情走出来,再续前缘,厚颜一句,老衲当真为剑圣高兴。”

落永昼:“……”

他已经不想去面对穆曦微,解释百年前一篓子自己都没搞清楚的破事,转头向陆归景道:“归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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