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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过去的梦 (第3/3页)
男子,他来此打猎,无处可住,我们收留了他两日,他便教会了叁月打猎。叁月偶尔会去山里转悠,打猎回来——不是吃,而是换钱。 他和叁秋都很害怕我生病,害怕我因无钱医治而死去。 后来,从京城里传来消息。武昭将军林青夏灭亲有功,一举进入神祭司,二十天后,她又被破格提拔为天司,诏令贴遍了大街小巷。 在姜国,神官的地位非常崇高,天司更是神祭司最高地位的神官。林家更是因此一步登天,风光无限。 过去,人人都说我家日渐式微,唯有一人可力挽狂澜,便是林青夏。 我终于见到了这句话成真,却没想到是以这种方式。 (一百二十九) 生活有了起色之后,我因为经历过那场生死考验,心境也开阔了很多。本来我对母亲赶我出京城是深深的不解,甚至还有怨恨,但后来也都想开了;本来我对这个世界也有着许许多多的不满,我恨它对人的压抑,恨这个吃人的世界,但后来也无暇去恨了。 填饱肚子才是最大的真理,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 如今,我的乡村生活也很不错,我第一次有了完全属于自己的家,爱护着我的两个人。我们都是从痛苦的环境里逃出来的,经历了生死考验,他们都对我不离不弃。仿佛天地之大,只有这个地方属于我们,茫茫人群,只有我们属于彼此。 京城里的一切,我就忘记吧。 我给我们叁人取了新的名字,都是贱名,代表我们都是普普通通的平民,和过去的一切说再见。 叁月的原名很好听,叫桃叙,但是这个名字一听就太有文化了,不适合我们,我就给他改名张叁,我叫李四。 叁秋本来打算还叫叁秋,但他对只有自己没有得到新名字感到忧伤,于是我又给他起了王五这个名字。 后来在村长的反对之下,我决定叫我们叁月、四月、五月,刚好我们就是在叁月逃出京城,又一起度过了四月和五月的生存考验,终于在五月结束的那天,生活安定下来了。 我以为,这就是我今后平凡的人生了,所以我不明白为什么陆白月会这个时候出现。 ———————————————— 按照时间线写,本章至少要写十章,但是这种情节,大家看着痛苦,我写着也痛苦,所以综合考虑后,我选择了倒叙。 但这又会带来一个问题:突然出场的人物让人难以接受,尤其是在她们拥有了新身份的前提下。 不过倒叙终究是利大于弊的。 在此给大家做一下介绍,希望有助于大家的理解。 林微雨在第五章《路障男倌》里救了一位小倌,这位小倌原名桃叙,现名叁月。他是为林微雨解释何为阴舌的男人,同时也是李晚镜无法再伪装下去的直接导火索。他被林之剪去两根手指后,因为林青夏的突然出现而得以逃离(此情节见《指间沙》),从此隐匿在京城。 林微雨在《奉欢宫纪事》篇的结尾用一枚金币为一个名为叁秋的小倌赎身,此后的故事就在本章中了。他现在的名字叫五月,但在叙述中,仍然称他为叁秋,这是林微雨的称呼习惯。 陆白月乃是林微雨离开京城时,林青夏交代她离京后要她去投奔的人。在目前的情节里,他的身份为林微雨的哥哥林霁月,现名陆白月。 事实上,林家本应该派出像林青夏这样的高手去护送林微雨,但是时间紧急,加上不能有太多的人同时出京以免引起注意,只给林微雨派了一个侍女(林欢)和一个保镖(即车夫)。车夫被路上出现的两个男人所杀,林欢又杀掉了这两个男人,之后为引开追兵,林欢也离开了林微雨,致使林微雨孤身一人,生病与贫穷使得她无法再踏上旅途去找陆白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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