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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找到你了 (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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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看到姐妹提出“人格分裂算1v1吗”,很深奥,深奥到我连活都不干了,思考了一上午然后爬上来和大家说说我的想法。 先说一下这本文最初的设定,是埃文斯和索尔的夺妻,所以在刚发文时有姐妹问我索尔是男二吗,我也天真地回了她是的。当然现在索尔已经沦为工具人了。 但是在写着写着,大概是人物真的有了自己的想法和生命。 我觉得埃文斯的人设不该如此单薄。 六百年的执念,就只是在寻找萝兰和与索尔争执中度过吗? 他的思念,失望,怨念,爱恋,希望总得有地方安放,他没有人也没有事物可以发泄,只能自己消化。 于是催生出了第二人格,一个黑暗消极绝望的人格,能够盛放埃文斯所有的负面情绪。 - 然后我们再重新回到这个问题,双重人格能算1v1吗? 这个答案我只能说无法一刀切。 在我们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埃文斯是埃文斯,蒲柏是蒲柏,他们都有自己的思想和行为。 生理上确实是1v1,心理呢?这就涉及到哲学上的经典问题“我是谁”。 这里我很想提到武林外传第29集,吕秀才大战姬无命,吕秀才问姬无命“是谁杀了我,而我又杀了谁”,姬无命说“是我杀了我”。 小时不懂,现在再看却彻悟。 人的一生就是一场漫长的自杀过程,皮肤褶皱,细胞脏器的缓慢衰老,都在加速我们的死亡。 悲观一点说的话,人生下来就是为了死。 在埃文斯的认知里,蒲柏就是他自己。就像我们都有喜怒哀乐不同的情绪,那我生气的时候就不是我了吗?我快乐的时候也不是我?都是我们自己,只是没有严重到需要人格分裂。 那埃文斯需要一个这样的容器,能够让他在漫长的岁月里得到喘息和缓解。 蒲柏是他的另一种救赎。 所以在埃文斯的角度来看,他永远爱萝兰,蒲柏也爱萝兰,因为蒲柏所有的情感认知都来自于埃文斯。 那这就是1v1。 (这些都是从埃文斯的角度出发,因为最爱萝兰的人是他,他最有发言权。) (极度精神洁癖的姐妹不用被我洗脑,我就是在强行pua你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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